四川德阳旌阳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股息、红利非居民税收专题检查暨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8/29来源:德阳国家税务局
各征收管理单位:
根据总局和省局文件要求,现将我区股息、红利非居民税收专题检查暨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准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征收管理单位务必在年9月8日前完成股息、红利非居民税收专题检查暨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准备工作:
一、股息、红利非居民税收专题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内容
1.股息红利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2.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4.重大建设项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5.现代服务业非居民增值税。
(二)检查年度
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检查年度为和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检查年度为至年度;现代服务业非居民增值税检查年度为年至年7月底;涉嫌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案
1.资料准备(年8月20日至9月8日)
(1)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案头分析所需资料。由各征收管理单位从征管档案中归集,主要包括:所辖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和年审计报告、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决议、审批协定待遇的全套纸制资料;和年度所辖居民企业支付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协议;其他与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有关的征管资料。
(2)重大建设项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案头分析所需资料。省局通过行业网统一下发《至进口大额设备企业名单》。各征收管理单位对照名单查看所辖企业是否就进口设备项目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9号令)第五条要求,填报《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设备进口合同复印件。凡未填报报告表和提交合同的,各征收管理单位应书面通知企业按照19号令要求履行相关报备义务。对补办相关报备义务的企业,各征收管理单位通过国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正常受理并打印回执,提醒企业进一步履行相关涉税义务。
(3)现代服务业非居民增值税案头分析所需资料。由各征收管理单位从征管档案中归集,主要包括:在对外支付备案环节收集到的涉及非居民企业和个人从事的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软件服务合、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等的合同协议。
二、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工作安排
(一)调查对象范围
对外支付大额费用的调查对象是截止年底在国税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调查年度为至年度。
(二)调查内容
1.对存在避税嫌疑的下列服务费支付,应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