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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妊娠期心律失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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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女性妊娠年龄的增大,高血压、肥胖等心血管危险因素的增加,妊娠期心律失常的发病率在逐年增加。原有心律失常的患者在妊娠期也常有进展。

几乎所有的抗心律失常药物都可通过胎盘,因此,需要合理评估心律失常及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风险,给予患者及时、适度、安全的治疗。目前治疗措施基本缺乏对母婴安全性评估,治疗上至今尚无共识,基本参照成人心律失常治疗指南及年ESC妊娠期心血管疾病诊疗指南。

年ESC妊娠期心血管疾病诊疗指南:室上性心动过速管理建议

妊娠期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安全性

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Ia类:

奎尼丁:C类,应用时间最长(>60年),相对安全。Ia类首选。

普鲁卡因胺:C类,短程治疗耐受良好。

丙吡胺:无致畸作用,但能引起子宫收缩,少用。

Ib类:

利多卡因:C类,治疗浓度对胎儿无致畸作用。

美西律:C类,无致畸作用,其不良反应多与剂量有关。

Ic类:

普罗帕酮:C类,无致畸作用,用于治疗孕中3个月和末3个月的心律失常。

Ⅱ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极易通过胎盘,该药广泛用于治疗妊娠期心律失常,一般耐受良好,对胎儿和新生儿的副反应,包括心动过缓等,但这些副反应甚为少见。

阿替洛尔:可降低婴儿体重,D类药物,不能在妊娠中使用。

普萘洛尔:可阻滞子宫肌β2-肾上腺素能受体而刺激子宫收缩导致早产。

美托洛尔:优先选用,分娩后立即评估新生儿的心率、血糖和呼吸状态。

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胺碘酮:FDA分类属D类,有无致畸作用意见不一,妊娠期仅限于用其他药物无效和有潜在致死性的心律失常。

索他洛尔:无致畸作用,个别可引起围生期窒息,轻度暂时性低血糖,尖端扭转型室速等。非常有限的经验表明,该药危险性轻微,相对安全。

伊布利特:仅能静脉使用,用于转复房颤和房扑,动物试验证实有致畸作用,妊娠时不推荐使用。

多非利特:没有数据支持其在妊娠中使用。

Ⅳ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维拉帕米:C类,可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心血管活动。临床发现可引起母体和(或)胎儿心动过缓、传导阻滞、收缩力下降、低血压,可能减少子宫血流量而引起胎儿灌注降低,尤其在静脉注射时,因此宜避免在应用腺苷时使用。

地尔硫?:C类,有无致畸作用,目前尚不清楚。

其他

腺苷:延长房室结的不应期和减慢传导。虽然被FDA分在C类,但腺苷起效快,作用时间短,是妊娠期使用的安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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