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内容回顾
年12月29日凌晨1:30,23岁女孩张某霏,拼多多-多多买菜员工,下班回宿舍的路上突然捂腹,随后晕厥,同行同事立即呼叫医院,经过6小时的急救依然无效,不幸离世;年1月7日,拼多多员工被救护车拉走,经诊断为肠痉挛,员工王太虚(网名)在职场社交平台脉脉匿名发布救护车照片,配文:“拼多多第二名猛士倒下了”,1月8日,两名HR和他的直系主管拿出了“抹黑公司形象的证据”和他谈话,要求自动辞职,遭拒,随后被辞退。
年1月9日,拼多多通报:公司一员工请假离开后,在长沙家中自杀身亡。
猝死、自杀、被辞退,拼多多接二连三的员工事故在年的第一个工作周集中爆发,留下“用命换钱”的自杀式公关言论,纵身跳入舆论漩涡,随之卷入的还有无数打工人的不知所措。
加班猝死,公司该如何担责?个人言论自由、个人隐私在公司强权面前又该如何实现和保障?
本案评析
一、加班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拼多多如何担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由上可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将上下班途中属于工伤的情形限定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而本次事件的女员工为“猝死”与交通事故无关,因此排除了适用第十四条第六款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同时,根据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应当同时具备“工作时间”的时间界限和“工作岗位”的空间界限,此次事故发生在下班以后、不在岗期间,故排除十五条适用的可能。
可见在加班导致猝死的这类案件中,现行立法没有为其认定工伤提供支持,家属无法据此向涉事企业索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因病或者因非工导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据此家属可向社保部门申领一份相对微薄的抚恤费用,具体标准依据各地方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不能认定工伤,家属仍可凭“强制加班致使人身健康受损”为由追究公司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本案中,该员工凌晨一点多才下班,很可能存在超常加班的情况,因此公司是存在侵权行为的,员工死亡即是危害结果,但同时应当注意,这类案件中,侵权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相对困难,尸检报告上鉴定结果是心源性猝死、心律失常等,无法确切证明其由公司高强度工作所致或是员工自身健康问题。
在裁判文书网对“加班”“猝死”“不予认定工伤”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可对实务中此类案件的处理有一个大概了解,在粤01民终号案中,法院最终判决健康权侵权成立,公司应当对死亡结果承担40%的赔偿责任,释法说理中,法官明确了其中的因果关系“工作压力大以及不健康的作息时间均有损身体健康,这是一般人均知晓的生活和医学常识”。
二、拼多多因“极端言论”辞退员工是否正当?是否侵犯员工隐私权?
对于解除发文的员工,拼多多回应称:在公司问询于事发拍摄地路过的同事时收到反馈,高度怀疑是王太虚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随意拍摄及匿名发布了有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伤害的信息。公司HR和行政在主动问询王太虚时,他承认了是其本人进行了拍摄及发布。
根据王所发帖的某匿名社区公开页面外显ID,公司查询到其既往匿名发帖内容充斥不良“极端言论”,参见长图。公司人力资源部研判该员工上述言论严重违反员工手册,且有可能其极端情绪会对其他同事造成不可知威胁,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三重问题需要探讨,第一极端言论如何认定,第二企业是否可以因极端言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企业收集到的证据是否可用,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是极端言论,还是不满情绪的发泄,二者总该有个边界,而这个边界不能由拼多多擅自决断,这里不做赘述,师兄主要聊聊涉及法律的后两个问题:
①是否可以因极端言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如上,用人单位可以作为单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不是员工手册,而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只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载体之一,用人单位想依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非易事,如果本案经过劳动仲裁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定拼多多的单方解除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合法有效。这一点应从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内容合法合理和公示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劳动者要有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拼多多需要举证证明王太虚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举证责任归属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应达到严重程度。在本案中,王太虚的‘极端言论’是否达到了严重程度呢。师兄认为未达到:首先,客观上脉脉受众极其有限,很难讲王太虚的言论直接对拼多多声誉产生了实质伤害;其次,主观上该“极端言论”为发泄不满情绪而发,吐槽性质居多,如果将此认定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严重加重劳动者的言论自由,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
②企业收集到的证据是否可用,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有网友质疑:王太虚匿名发帖,公司是怎么精确定位到本人的?脉脉声明,没有泄露,那么拼多多的证据,一方面可能是王太虚猜测的爬虫技术所得。另一方面也可能如拼多多所言,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再针对性询问,确认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二)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三)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果是第一种手段取证,拼多多有侵犯员工隐私之嫌,作为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同时还可能被追求隐私权的侵权责任。
相关法硕考点解析
考点一:隐私权
含义: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主体:自然人侵权形态: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浸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2)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3)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4)拍摄、窥视他人身休的私密部位;(5)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6)以其他方式侵售他人的隐私权。
考点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一般过错/过错推定
——四要件:侵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无过错责任原则:相对无过错/绝对无过错
——三要件:侵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
真题链接
.50(非法学)
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工,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
乙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
A、专利权
B、商业秘密
C、名称权
D、隐私权
甲公司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属于专利权的侵犯。利用乙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侵犯了名称权。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隐私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法人不适用,故选BC。
.54(非法学)
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赔偿损失
1.财产损失赔偿,指侵权人承担的以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救济被侵权人财产上损失的ー种侵权责任方式。财产损害赔偿包括侵害财产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和侵害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贝宵偿。
2.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承担的以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救济生命、身体和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
3.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某些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权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其他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师兄说
旋涡中的拼多多是中国经济中的大厂缩影,旋涡边的猝死者、自杀者、被辞退者也映出了无数打工人的影子,我们这一代人站上一个又一个风口,看到了前所未有的世界,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和压力。
拼多多“外包的”官方账号用最冷漠的语气,说出了这个时代的真相“用命换钱”,真是个吊诡的时代;社会资源的配套发展,跟不上互联网的普及速度,整体的劳动生产率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在未能智能化的地带,很多人只能燃烧自己,来追赶互联网的效率,一如本案中的拼多多员工、事故率高发的外卖员,以及无数的正在消耗着巨大体能和精力追赶信息时代资源的你我。
可是,生活不该如此。
但师兄似乎也只能说一句:不该如此,每个人都有权取舍、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拼搏、奋斗确是生命的张力,只是,环境之于人最大的用处,便是裹挟,熙熙攘攘,别弄丢了自己。
如果考研是一条孤独而又艰难的河流,长风师兄法硕便是你最值得信任的摆渡人!请抓紧长风师兄法硕的双手,兄带你顺利通过法硕考研!有任何关于考研备考问题,都可以给师兄留言,长风师兄法硕给你最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