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四川省人民*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四川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厅6月所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上进行了扩展,提出到年,全省基本形成以市场配置为主、*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
我们对以上两份文件进行了逐条对比,作为国家*策的落地,此次四川省所出台的《意见》在保证国家*策的实施以外,还对住房租赁市场提出了以下新规范和新举措。
1、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的,地方*府可给予一定奖励。
2、对个人出租住房,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府服务平台,为个人出租住房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同时,鼓励个人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采取统一运营的形式对外出租。
3、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出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4、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工商行*管理部门推行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5、在税收优惠上,提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在公租房货币化上,提出要加强租赁补贴资金监管,合理测算确定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建立随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
7、特别提出*队抚恤优待对象和住房困难伤病残退休*人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8、提出改建房屋用于租赁的,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根据住建部的数据,在年,全国通过市场租赁解决居住的人口达到1亿人以上,年租金突破1万亿元。而实际上,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并不充分,城市居民家庭租房比例总体上不高,而不少欧美国家居民家庭租房的比例超过30%,美国约有1/3的居民家庭租房住,德国的数据更是超过50%。但不管怎样,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市场,此次《意见》也是对省内住房租赁市场的一次规范,在传统销售市场大放光彩的另一面,市场租赁也是另一些人实现住有所居之梦的一条暂时也重要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