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老有所养系列之四:晚年的理想住宅 老人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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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赫尔辛基2月12日电( 赵长春)为满足大多数老人希望住在家里的意愿,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芬兰*府为老人提供的社会服务发生了巨大的结构性变化:传统的养老院逐渐减少,*府将更多的资金和人力转向住房综合服务。上世纪80年代末,芬兰开始在全国各地兴建不以营利为目的,集居住、饮食、娱乐、健身和保健为一体并提供综合服务的新型住宅楼——老人公寓。芬兰的老人公寓分为自理老人公寓和护理老人公寓两种。在芬兰南部的拉赫蒂市,有30幢老人公寓。其中,“老先生服务中心”是1993年建造的自理老人公寓,专为65岁以上依靠养老金生活的老人提供出租房。“老先生服务中心”由9幢公寓楼组成,居住着1500户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一居室面积为25至35平方米,两居室面积为35至56平方米。中心还设有餐厅、客厅、会议室、洗衣房、健身房、游泳池等服务设施,不仅方便老人生活,还增加了老人的安全感,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对于75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芬兰社会福利部门会帮助他们申请住进护理老人公寓。即使老人想继续住在家中,但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老人必须搬进护理老人公寓居住。位于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东部的护理老人公寓建于1980年。2008年进行了彻底改造和重新装修,更加适合老人居住与生活。公寓负责人塔里娅·内基说,老人在这里可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服务,除卫生保健服务外,还有餐饮、个人卫生、打扫房间、帮助老人购物和到药店取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