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中华心血管病杂志》公布“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简称“新指南”),新指南是在版指南基础上,根据近年来心力衰竭(简称“心衰”)领域的最新研究证据,参考最新欧美心衰指南,结合我国国情及临床实践进行的更新。
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滞剂(ARB)、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是心衰治疗的核心用药,就如武侠世界中参与华山论剑的顶尖高手,各有所长。
其中,β受体阻滞剂具有减慢心率、降低心脏做功及需氧量、延长舒张期冠脉灌注时间、抗心律失常、上调心脏β1受体、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系统、改善心肌重构等作用,是里程碑式的心衰治疗药物。
在此,小编整理出新指南中β受体阻滞剂的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
心衰的预防
指南的新增点,对心肌梗死后无症状性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包括LVEF降低和/或局部室壁活动异常)的患者,推荐使用ACEI和β受体阻滞剂以预防和延缓心衰发生,延长寿命,对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推荐ARB。
慢性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HFrEF)
临床试验已证实HFrEF患者长期应用β受体阻滞剂(琥珀酸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及卡维地洛),能改善症状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住院、猝死风险。
指南推荐,针对病情相对稳定的HFrEF患者,均应使用β受体阻滞剂,除非有禁忌症或不能耐受。
针对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IV级患者,新指南推荐应在血流动力学稳定后使用。
β受体阻滞剂起始剂量须小,每隔2~4周可剂量加倍,逐渐达到指南推荐的目标剂量或最大可耐受剂量,并长期使用。静息心率降至60次/分左右的剂量为β受体阻滞剂应用的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韩雅玲教授在同期杂志上发表名为“遵循新指南:优化心力衰竭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中指出,目前我国β受体阻滞剂使用率有所提高,但达标率较低。新指南首次将静息心率降至60次/分左右的剂量作为β受体阻滞剂的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以利于临床推行。
版指南并未对慢性心衰急性失代偿期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有明确的推荐内容,新指南增加了重要更新如下:
突然停药会导致病情恶化。在慢性心衰急性失代偿期,可继续维持使用。
心动过缓(50~60次/分)和血压偏低(收缩压85~90mmHg)的患者可减少剂量。
严重心动过缓(50次/分)、严重低血压(收缩压85mmHg)和休克患者应停用,但在出院前应再次启动β受体阻滞剂治疗。
慢性HFrEF患者的治疗流程
慢性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FpEF)和慢性射血分数中间值的心衰(HFmrEF)
新指南的重要更新点之一还在于提出了心衰新的分型,明确HFpEF和HFmrEF的诊断标准,并对治疗方法作出相应推荐。
临床研究未能证实ACEI/ARB、β受体阻滞剂能改善HFpEF患者的预后和降低病死率。
对一些随机对照试验的回顾性分析以及荟萃分析表明,ACEI/ARB、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能改善HFmrEF患者的预后。
急性心衰
急性心衰期间能否使用β受体阻滞剂一直是临床上面临的难点,版指南中仅指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患者出现失代偿和心衰恶化,如无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禁忌症,可继续原有的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新指南中首次对β受体阻滞剂给与了明确推荐:
慢性HFrEF患者出现失代偿和心衰恶化,如无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禁忌证,可继续原有的优化药物治疗方案,包括β受体阻滞剂、ACEI/ARB/ARNI、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用量。
β受体阻滞剂在急性心衰患者中可继续使用,但并发心原性休克时应停用。
多巴酚丁胺和多巴胺通过兴奋心脏β1受体产生正性肌力作用,正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不推荐应用多巴酚丁胺和多巴胺。
难治性终末期心衰的治疗
患者对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耐受性差,一旦液体潴留缓解,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从极小剂量开始应用。
心衰常见合并症的处理
心律失常(1)房颤:目前建议心室率控制以减少运动和静息时的症状为目的,可以控制在60~次/分,不超过次/分。
NYHA心功能Ⅰ~Ⅲ级的患者,首选口服β受体阻滞剂;若对β受体阻滞剂不能耐受、有禁忌证、反应欠佳,HFrEF患者可用地高辛,HFpEF患者可用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维拉帕米、地尔硫?);以上均不耐受者可以考虑胺碘酮,或在β受体阻滞剂或地高辛的基础上加用胺碘酮。
避免β受体阻滞剂、地高辛及胺碘酮三者联用,因其具有导致严重心动过缓、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和心脏骤停的风险。
(2)室性心律失常:与版指南相比,新指南除了推荐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以提高生存率以外,对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也给与I,A类推荐。
β受体阻滞剂是唯一可减少HFrEF患者猝死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对于非持续性、无症状的室性心律失常患者,除β受体阻滞剂外,不建议应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
急性心衰患者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持续性室速或室颤,首选电复律或电除颤,复律或除颤后可静脉使用胺碘酮预防复发,还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尤其适用于伴“交感风暴”的患者。
冠心病HFrEF伴心绞痛的患者,首选β受体阻滞剂。若β受体阻滞剂不耐受或达到最大剂量,窦性心律且心率仍≥70次/分可加用伊伐布雷定。
高血压高血压合并HFrEF建议将血压降到/80mmHg。
降压药物优选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血压仍不达标可联合利尿剂和/或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若血压还不达标,可联合使用氨氯地平或非洛地平;禁用α受体阻滞剂、莫索尼定、地尔硫?和维拉帕米。
肺部疾病心衰合并COPD的患者或怀疑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建议使用心脏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如比索洛尔、美托洛尔。对哮喘稳定期的HFrEF患者,可考虑在专科医生的密切监护下,从小剂量开始应用,同时密切观察气道阻塞症状。
妊娠心衰管理β受体阻滞剂、地高辛、利尿剂、硝酸酯类和肼苯哒嗪可酌情使用。妊娠前已应用β受体阻滞剂的HFrEF患者推荐继续应用,妊娠期间出现用药适应证的HFrEF患者也推荐在密切监测下应用β受体阻滞剂,并逐渐增加至最大耐受剂量。
总结
β受体阻滞剂能有效拮抗交感神经系统、RAAS及过度激活的神经体液因子,在心血管疾病的恶性循环链中起到重要的阻断作用。β受体阻滞剂目前作为心衰常规治疗的重要药物,是因为走出了“短期”、“药理学”治疗的误区,发挥了长期治疗的“生物学效应”,这是心衰治疗模式改变的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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